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
1.“申请人姓名”如何填写?
申请人应当在身份证件上填写姓名。申请人的姓名应当与申请人盖章(签名)所在地的印章(签名)和所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。
申请人是自然人,标识文件编号也应在名称后注明。
外国申请人应填写栏,而在英语中英文名称。
共同申请的,应当在“申请人名称”栏中填写指定代表人,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在“商标注册申请附件-其他共同申请人名单”栏中填写。如果没有指定代表,则申请中的第一人应为代表。
2.如何填写「申请人国籍/地区」?
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者不在此列填写。
三。如何填写“申请人地址”?
申请人填写身份证件中的地址。身份证件中的地址没有省、市、县或者其他行政区划的,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的名称。
申请人为自然人的,可以填写邮寄地址。外国申请人地址符合申请商标事宜的条件,由省,市,县等填充自己的行政区划之前。
不符合商标申请条件的外国申请人,应当同时填写中英文地址。
4.商标说明如何填写??
申请者应填写实际情况。立体商标,商标注册声音商标申请,应当使用该商标。提出申请的颜色组合应提交的文字,音符的颜色,并描述了使用商标。
商标是或者含有外国文字的,应当说明其含义。自然人申请将其本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案注册的,应当说明并附具肖像人声明。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,也可以在本栏说明。